咨询下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思是什么

编辑:吴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发布于2023-12-27 13:44
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:
1、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;
2、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;
3、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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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,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。行使的范围主要有: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;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;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;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
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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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,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。行使的范围主要有: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;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;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;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
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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